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2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今日,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浙江恒威报59.18元,涨幅74.16%,成交额9.51亿元,振幅45.03%,换手率68.90%,总市值59.97亿元
浙江恒威专业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R03,LR6,LR14,LR20,6LR61系列碱性电池及R03,R6,R14,R20,6F22系列碳性电池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小型家用电器,新型消费类电器,无线安防设备,智能家居用品,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医疗电子仪器,电动玩具,数码产品,移动照明等民用,工业领域
嘉兴恒茂直接持有公司50.2897%的股份,并通过嘉兴恒惠间接持有公司1.039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1.3289%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汪剑平,汪剑红兄妹家族六人,即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其中,汪剑平与徐燕云为夫妻关系,其子为汪骁阳,汪剑红为汪剑平之妹,汪剑红与傅庆华为夫妻关系,其子为傅煜汪剑平直接持有公司16.4628%的股份,并通过持有嘉兴恒茂16%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8.212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4.6754%的股份,徐燕云通过持有嘉兴恒茂39%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0.0183%的股份,汪骁阳直接持有公司6.5187%的股份,汪剑红直接持有公司12.3562%的股份,并通过持有嘉兴恒茂27%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3.8588%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6.2150%的股份,傅庆华通过持有嘉兴恒茂18%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9.2392%的股份,傅煜直接持有公司6.4451%的股份因此,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合计持有公司93.1117%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浙江恒威于2021年8月27日首发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2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为境内外客户提供电池贴牌生产服务,主要客户集中且碳性电池产能利用率不高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客户的稳定性,产能利用率,技术储备,竞争优劣势等因素,说明募投项目大幅扩产的合理性,未来是否具有足够的产能消化能力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在手订单及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导致2021年1—9月预计业绩下滑的因素,以及该等因素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浙江恒威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5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森鹤,谭国泰。。
浙江恒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6亿元浙江恒威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3.23亿元浙江恒威于2022年3月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33亿元,分别用于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恒威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05亿元,其中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8010.36万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浙江恒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6亿元,3.22亿元,4.86亿元,2.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39.15万元,6484.57万元,9584.11万元,4248.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736.23万元,5877.50万元,9015.09万元,4005.5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30.75万元,6591.32万元,9313.20万元,305.94万元。
2021年,浙江恒威实现营业收入5.47亿元,同比增长12.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67.46万元,同比减少6.4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0.05万元,同比减少5.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13.61万元,同比减少—31.13%。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根据管理层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1—3月营业收入预计为1.25亿元至1.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9%至27.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00万元至23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6.09%至2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00万元至22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7.73%至27.57%。经公司初步测算,2022Q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73%至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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