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人寿再现高管变动宣布由张潞闽拟任董事长
仅四个月,三峡人寿再现高管变动。
日前,三峡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最近几天收到张潞闽,陈广垒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两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值得关注的是,三峡人寿于今年8月26日刚刚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宣布由张潞闽拟任该公司董事长一位资深保险业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一般而言,首先是董事,才能被推荐为董事长人选此次张潞闽辞去拟任董事职务,也意味着不再担任该公司拟任董事长
对于二人辞职的影响,三峡人寿在公告中表示:张潞闽,陈广垒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开资料显示,三峡人寿于2016年3月获批筹建,2017年12月正式开业,是第一家总部位于重庆的中资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股东包括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大型企业。。
拟任董事长辞职
实际上,张潞闽辞职早有预兆日前,三峡人寿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决议,黎已铭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将由张潞闽拟任公司董事长,该任职资格经监管核准后任命
但仅过去三个月,11月26日,三峡人寿又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万州区委非公工委关于肖熳华担任三峡人寿党委书记的决定彼时,作为拟任董事长的张潞闽并未现身
按照监管规定,险企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党委书记由公司党委会选举,董事长则需要监管批复一位曾供职于监管部门的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说道
对于张潞闽辞职之后,董事长是否将由肖熳华兼任,本报记者向三峡人寿发去采访函,但对方表示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上述资深保险业内人事向本报记者表示:党委书记可以由公司直接任命,但董事长和总经理除了需要履行公司治理程序,还要获得高管任职资格,需要监管部门核准正式任职前,可以报临时负责人,也是要监管批准的,不能超6个月
三峡人寿并未披露张潞闽的履历,尚无法得知其是否具有保险业从业经历,但本报记者从天眼查获悉,张潞闽目前在三峡人寿大股东之一的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多家公司担任高管如在渝富资本控股的重庆商社担任董事,还在重庆商社的两家子公司重庆百货大楼和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和执行董事对于肖熳华的履历,三峡人寿亦未有所披露,天眼查的信息显示,其在重庆渝富资本担任董事一职
除了董事长一职悬而未决,三峡人寿总经理职务也已空缺近三年时间回溯来看,三峡人寿此前有过两任临时负责人主持工作作为三峡人寿筹建成员之一的安逸民,在2018年6月被监管部门正式任命为总经理后仅半年就离职了2018年12月,指定黎已铭为公司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权2019年5月,担任三峡人寿副总经理的于致华开始主持工作日前,三峡人寿再次宣布,由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徐永伟担任经营管理层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权
对于总经理一职是否已有人选,以及该职务长期空缺对公司经营等方面的影响,本报记者向三峡人寿发去采访函,对方亦未对此回复不过,一位保险业专家曾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总经理长期空缺,可能会妨碍公司实施有较长远意义的发展规划,影响公司中层心态和工作积极性,从而通常不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和效率 而地方性险企高管相对于过去难,是由于保险公司增长和盈利压力增加,高管日常薪酬,收入激励计划均受更多限制,合规责任增多,小公司较大公司的经营压力更大另外,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中更需要专业化和创新性,对高管素养的要求也提高了
40%股权遭冻结
资料显示,三峡人寿于2017年12月获批开业,注册资本10亿元,是第一家总部设在重庆的中资寿险公司目前,三峡人寿股东有6家,为重庆渝富资本,重庆高科,新华联控股,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科建设,前四家公司均持有20%股权,并列为第一大股东,后两家分别持股15%和5%
从经营状况来看,2018年,展业首年,三峡人寿保费收入1103.69万元,2019年,保费收入上升至9.17亿元,2020年保费收入11.02亿元但同期净利润为亏损状态,2018年—2020年,该公司分别亏损5795.63万元,1.19亿元,1.05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其净利润亏损0.29亿元
作为初创型险企,未能盈利其实无可厚非一位寿险公司内部人士曾向本报记者表示:作为初创期公司,在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尚未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暂时性收支期限错配的状况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寿险公司一般都需经过‘七平八盈’的锤炼,即需要扛过7年左右的亏损期,才能进入盈利通道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三峡人寿股权冻结和质押问题该公司今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在该公司四位并列第一大股东中,新华联控股和华西同诚控股所持有的合计40%股权悉数被冻结,重庆中科建设所持三峡人寿5%的股权则全部被质押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鹏鹏曾向《华夏时报》表示,险企股权被冻结应该是被拿去抵质押,然后被司法冻结,如果债务没法清偿,这部分股权会被处置,若股权被处置,则会引起险企股东变动,对公司经营有可能产生影响。
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亦曾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股权质押本是一个正常的商业行为,一般而言,国有保险公司的股权质押相对较少,而民营保险公司的股权质押更普遍,因为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相对较窄,保险公司股权是质量相对较高的押品,融资比率比较高,质押融资是很多企业的选择但如果个别股东有过于激进的质押融资行为,会加大自身流动性风险,进而危及险企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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