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突出其风险事前监测和事中主动管理的履职要求
日前,上交所发布两项债券业务专项通知,压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引导其积极主动做好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其中,《关于做好2022年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人,着力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关键少数披露责任《关于做好2022年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面向受托管理人和计划管理人,重点突出其风险事前监测和事中主动管理的履职要求
针对当前部分发行人关键少数履职不到位,披露针对性不足等问题,《信息披露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力求促进提升债券信息披露质量,满足投资者知情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核查与披露义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聚焦偿债能力核心事项,细化定期报告经营,财务,治理,募集资金等方面的针对性披露要求三是鼓励自愿披露,引导发行人主动披露有利于全面,客观反映公司行业地位,经营情况,治理水平,偿债能力等方面的信息四是强调公平披露,要求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同步在境内外公开市场披露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有重要影响的事项,不得选择性披露
《风险管理通知》聚焦当前部分中介机构风险研判不够,处置措施实效性有限等问题,着力强化事前风险监测和事中主动管理,切实提高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主要有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加强风险研判,要求按季度研判风险形势,提前安排相关防控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监测,细化行业政策,经营状况,财务质量,公司治理,市场表现和同一企业集团其他主体关联风险等多维度的个券风险监测要求三是突出事中管理,要求证券公司积极协助发行人优化财务结构,改善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稳定和修复公司整体信用四是提高风险处置有效性,细化应对处置履职规范,强调及时披露和有效回应市场关切的工作要求
上交所表示,本次发布的两项专项通知立足于提高债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中介机构勤勉履职水平,旨在构建事前全面监测,事中主动管理,事后有效处置的全链条,多环节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调动市场各方做好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观能动性,提高风险管理和处置工作质效。风险监测,计量机制不健全。一是部分公司在风险计量模型的设计,应用,参数设定,定期回溯等方面存在瑕疵,个别公司存在模型先应用后验证等情况。二是部分公司存在压力测试因子不完善,新业务压力测试不到位等问题。三是部分公司场外衍生品依赖第三方交易系统计算风险敞口和希腊字母,风控指标体系和限额管理精细度不足。四是部分公司存在业务数据录入错误导致指标异常,有的公司与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互为对手方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同合约的名义本金在母,子公司系统内数值存在数量级差异;有的公司业务数据录入错误,系统缺乏勾稽验证,导致风控指标异常。五是部分公司存在风险报告漏记风险事件,报送流程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风险处置留痕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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